昨天94.9.14蘋果日報 劉黎兒 這麼說:

日本男女離婚的第一個理由是「性格不一致」

這個理由其實很奇怪

剛離婚的岡林說:

「我也是對別人說明理由是性格不一致

不過不同的人

性格不一致是理所當然

這麼簡單的道理居然要到分手時才懂!」


所有的愛情 婚姻專家 都強調要一致

其實性格一致對婚姻一點也沒幫助

夫婦本身就是不同人格

常常因為對方有自己所欠缺的部份

有互補作用

才很容易彼此吸引


「性格不一致」

其實應該是結婚的理由


離婚的理由

與其說是性格不一致

其實是行動不一致


......

行動模式不遷就對方的願望

也就是雙方的任性發生衝突而已

衝突有時可能調整

有時則調整不回來

說成是「性格不一致」

好像是天生注定的

雙方都沒有責任

.....




嗯 說的真是好啊

誰說 一定要「興趣完全相同」的男女 

才可以成就「好姻緣」呢

例如 「愛敗家」的我 

如果嫁的不是「最愛錢」的芹菜爸爸

恐怕我今天就會過著 只有喝西北風 三餐不繼的日子了


芹菜

妳說 是不是這樣呢?


問我

後不後悔?

答案是

Never!

我不會後悔任何事件!

發生了

就接受

因為那是上帝給的功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thanks777lord 的頭像
    thanks777lord

    Be who I am and say what I feel.你對生活愈有興趣 你的世界就有愈多喜樂與成功

    thanks777lor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