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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銘遭拍性愛影帶
判決書揭首富秘辛 同居女友分手報復

 

【賴心瑩、劉昌松、魏鑫陽╱台北報導】台灣首富郭台銘控告前《壹週刊》記者臧家宜勒索三千二百萬元案,昨天出現驚人發展!案發後臧家宜聲稱郭台銘曾有婚外情,但一直未獲證實,但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首度開庭時,男子徐靖崴現身法庭外,徐拿出一份高等法院一九九五年的判決書,聲稱郭台銘不僅在一九八八年間,和自己的表妹陳崇美外遇、同居,甚至還被陳女偷拍裸照和性愛影帶。

 

驚人發展
徐靖崴(原名徐文金)昨晚接受《蘋果》訪問時表示,自己因為介入此事,和陳崇美於一九九五年間,被高等法院依強制罪,分別被判刑三月、四月。他更強調:「郭台銘十五年前確曾被拍下一捲性愛錄影帶,還有六張裸照,這些東西已被法院沒收。」
徐靖崴說,此時站出來揭穿郭台銘的真面目,是因為這段時間媒體不斷塑造郭台銘大善人、好男人的形象,「我實在看不下去他一直在演戲,他明明是個霸道的人,我為林淑如(郭台銘的亡妻)感到不值」。

 

郭台銘當年和陳崇美在陳的住處(圖)做愛,卻慘遭偷拍。方萬民攝

鴻海不願評論婚外情
針對徐靖崴和臧家宜的指控,鴻海發言人丁祈安表示說:「臧小姐要對他自己的言行負責任,有任何惡意侵害到鴻海公司和鴻海領導人名譽的言行,我們都會依法追究到底、絕不寬貸。」丁祈安表示,有關郭台銘婚外情事件,不予評論,但強調:「至於利用媒體放話、甚至涉及攻擊個人私德等行為,也要回歸法理基準。」
徐靖崴表示,當時三十八歲的郭台銘是於一九八八年間,結識在太平洋證券公司擔任襄理的陳崇美(當時二十五歲),陳女在承銷部專門輔導公司股票上市,郭台銘的公司(編按:鴻海塑料公司)正要申請上市,當時郭妻林淑如遠居美國,陳女誤以為他單身,和郭台銘在郭位於台北市徐州路住處同居達五年,也協助鴻海上市。兩人密切交往期間,陳崇美都稱郭台銘為「銘哥」。

 

判決書中認定,陳崇美明知郭台銘已婚,卻還發展不正常男女關係,甚至偷拍郭台銘裸照和做愛畫面(紅線處)。

在首富住家裝竊聽器
徐靖崴說,兩人交往三年多後,郭妻林淑如就返回台灣,郭台銘因而有意疏遠陳女,陳女於是找徵信社,在郭位於徐州路的住家裝設竊聽器竊聽電話,並在自己的臥室裝錄影機,並在一九九二年十一月間,邀郭台銘到台北市青年路住處做愛時,拍下郭台銘的裸照和性愛錄影帶。至於目的,應是分手後作為報復。
徐表示,因郭本來答應等鴻海上市後,願給陳女公司百分之五的股權,但兩人分手後,郭卻只願給五百張股票,後來甚至以一張股票十元的代價換算,導致縮水剩五百萬元,陳崇美不甘被騙,找上開設一九鼎徵信的他,要求徐協調兩人和解、復合事宜。
郭台銘後來匯了三百萬元,並在一九九三年十月十八日聲稱要復合,將陳女約到台北市敦化南路的御書園餐廳,郭台銘卻帶著一百萬元現金及警察抵達現場,指控陳女恐嚇取財,陳女因而遭收押禁見十九天。

 

郭指女方勒索二千萬
徐靖崴說,警方當天就帶陳女返回台北市青年路住處,搜出一卷郭、陳兩人的性愛錄影帶,及兩張郭台銘在床上的裸照,後來郭台銘還拿出四張陳女所寄自己的裸照。郭台銘則向警方聲稱,陳崇美、徐靖崴寄發自己的裸照及性愛錄影帶,以勒索二千萬元。高等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罪判陳、徐兩人各四月、三月徒刑確定。
徐靖崴還說:「郭台銘的太太林淑如曾找上我,兩人通過幾次電話,林淑如把很多委屈都告訴我。」
儘管事情已發生多年,但談到郭台銘,徐靖崴仍十分不滿。徐靖崴說:「最令我難過的是,當初已故戴笠將軍的左右手呂習經老先生,只因好心出面協調此事,最後卻上吊自殺。」 



郭台銘、陳崇美糾紛事件簿
1988
˙郭台銘因鴻海打算上市,結識證券公司襄理陳崇美,兩人進而開始在郭台銘位於台北市徐州路的住處同居。
1992/8
˙陳崇美發現郭台銘有意分手,找人在自己家中裝設隱密型錄影器材。
1992/11
˙陳崇美邀約郭台銘到家裡燕好,並趁機錄下郭的裸體,以及兩人做愛過程。
1992/12/14
˙郭台銘同意給陳崇美500萬元,並先行匯款300萬元到陳的戶頭。
1993/03/22
˙陳崇美找開徵信社的徐靖崴,協助討回剩下的200萬元。
1993/10/14
˙郭台銘報警聲稱被恐嚇取財,陳崇美被捕遭收押。
1995/10/03
˙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陳崇美和徐靖崴兩人因強制罪遭判刑定讞。
資料來源:徐靖崴、高等法院判決書 







判決書大公開 同居女設阱 偷拍裸照

郭台銘允付5%鴻海股權 只匯300萬元


 

【劉昌松、賴心瑩、侯柏青╱台北報導】徐靖崴與陳崇美當年遭郭台銘控告恐嚇取財,根據當年高院的判決書內容,郭台銘與陳崇美確有同居事實,而不是「一夜情」、「仙人跳」。法官甚至還也認定,郭台銘為了終止和陳崇美的不正常關係,自願承諾給陳女分手費,因此僅以強制罪輕判徐、陳兩人三月、四月有期徒刑,並可易科罰金。

 

郭台銘遭拍性愛影帶
台灣高等法院這份判決書,字號是八十四年度上訴字第九八一號,判決日期是一九九五年十月三日。判決指出,郭台銘與陳崇美是在一九八八年間認識,當時陳崇美任職太平洋證券公司承銷部,負責輔導公司股票上市業務,郭台銘在妻子林淑如赴美之際,讓陳崇美搬進位於台北市徐州路住處同居。

 

女拒分手拍性愛影帶
直到一九九二年間,陳崇美得知郭台銘有意分手,於是找上某徵信社到她位於台北市萬華青年路上的住宅臥室裝設隱密型錄影器材,同年十一月,已搬回家的陳崇美邀約郭台銘前往她住處,兩人在她臥室做愛,郭的裸照以及兩人性愛過程全遭拍錄。
陳當年告訴法官說,她原打算將裸照與性愛錄影帶留下備用,後來雙方多次討論分手後,郭台銘原承諾給付陳百分之五的鴻海股權,後來變成只願意給五百萬元,而且在匯款三百萬元後就不再給錢。
檢方認定,陳崇美在徵信業者徐靖崴建議下,趁一九九三年十月郭打算參選台灣區模具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選舉之際,將其裸照、性愛錄影帶以及公會職員通訊錄,一併寄到郭家及郭的弟弟郭台強住處,涉嫌逼迫郭台銘選舉前出面解決。
同年十月十四日,郭台銘與陳崇美相約在台北市敦化北路的御書園餐廳見面,郭攜帶一百萬現金到現場並事先報警,警察當場以恐嚇取財罪嫌帶走陳,並至她位於萬華住處搜索,查扣郭台銘裸照兩張及兩人性愛錄影帶一捲,事後在警局製作筆錄時,郭台銘又自行拿出四張自己的裸照,聲稱是陳寄給他的。

 

「想開些找個好歸宿」
高院認為郭台銘聲稱遭恐嚇兩千萬元,但始終沒有提出證據,反而是陳崇美提出的電話錄音帶顯示,郭曾勸陳「想開一些,找個好歸宿,會給陳一筆錢。」郭同時還建議陳找一間五百萬元左右的房屋,而郭說自己要兩年時間來湊出這筆錢。高院審理認為,如果郭是恐嚇取財的被害人,為何在電話中對此隻字未提裸照、錄影帶?
高院最後認定,當時是郭台銘為了要「終止兩人不正常關係」,所以承諾要給陳崇美五百萬元,而陳在收到其中三百萬元的匯款之後,為了逼郭再付剩下的兩百萬元,才使出前述手段,高院最後認定這些錢本來就是郭自己承諾要給的,並非遭恐嚇受害,因此改依比恐嚇罪還輕的強制罪判刑。

 







翻臉愛人 對郭用情深

警員回憶:是氣質美女


 

【賴心瑩、何豪毅、張芳榮╱連線報導】「陳小姐長得非常漂亮,氣質、外型像女星蕭薔。她被捕後沒替自己多說一句話,只說拿錢或許太衝動,因為她要的不是錢,是這一份感情,只是方法用錯了。」台灣首富郭台銘遭昔年外遇對象陳崇美以性愛裸照恐嚇勒索一事曝光,14年前偵辦該案的刑警昨回想起辦案過程,對陳崇美都印象深刻,並認為「陳小姐對郭先生用情很深」。

 


郭台銘的外遇風暴源於徵信業者徐靖崴前天在台北地方法院法庭外爆料,後並提出當年的判決書佐證。鴻海公司昨則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強調徐靖崴曾三度寫信向郭要錢未遂,才對郭二次傷害。

 

陳崇美的老家位於新竹市,她的父親(左)說已好幾年沒見到女兒了。右為陳家鄰居。何豪毅攝

上法庭還喚郭「銘哥」
徐靖崴提出的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書指,郭台銘和陳崇美於1988年認識,郭在妻子林淑如旅居美國時,讓陳搬進台北市徐州路住處同居。4年後,郭有意分手,陳崇美於是找上徵信社在北市青年路住處臥室裝錄影器材,偷拍她與郭台銘的做愛畫面,以及郭的裸照。郭、陳後討論分手事宜時,郭承諾給5%鴻海股權,後來只願給500萬元,且在匯款300萬元後就不再給錢。陳崇美於是將裸照、影帶寄給郭台銘,並和徐靖崴聯手向郭要錢。郭台銘後來告兩人恐嚇取財,但高等法院只依強制罪輕判。
針對鴻海昨天的反擊,徐靖崴再拿出一份台北地方法院1996年的民事判決書,強調郭、陳分手後,郭曾想討回給陳女的300萬元,但被判敗訴。
談到郭台銘、陳崇美間的糾葛,徐靖崴說,他對陳崇美的印象就是「她真的很愛郭台銘」,當初她一心一意想挽回郭台銘,甚至甘願委曲當郭台銘的小老婆,「即使後來他們鬧上法庭,陳崇美還是稱呼郭台銘為『銘哥』」,只是這些年來他都沒有陳女消息。
陳崇美現在人在何方?被郭台銘控告勒索的《壹週刊》前記者臧家宜曾表示「聽說陳崇美已嫁到美國」,但《蘋果》記者昨至陳崇美新竹市老家求證,她的父親斬釘截鐵地說:「她哪有在美國,她明明就住台北!」
《蘋果》記者訪查,現年44歲的陳崇美大學就讀東吳大學國貿系,1987年畢業。翻閱當年的畢業紀念冊,當時的陳崇美戴了一副大鏡框眼鏡,她似乎相當時髦,不僅將一頭長髮燙捲,還戴了一副垂墜式圓珠耳環。
徐靖崴表示,陳崇美畢業後進入太平洋證券工作,隔年,25歲的她就認識郭台銘,隨即與郭同居,後來兩人鬧翻,陳女搬回萬華青年國宅租屋處。
《蘋果》記者昨至青年國宅訪查,附近老鄰居說:「陳小姐獨自住在約10坪大的套房,不過她搬走很多年了,印象中陳崇美長得不錯啦,漂漂亮亮的,氣質也不錯!」

 

警認為郭「餘情未了」
陳崇美的父親表示,陳崇美是長女,大學畢業後就留在台北,不太回家,近幾年也沒見到她,並不清楚她跟郭台銘間的糾紛,直到見報才知此事。他說,妻子十多年來被糖尿病纏身,已雙目失明,他不敢告訴妻子這件事,怕妻子擔心。
另方面,郭台銘當年被拍性愛影帶及裸照案,是由台北市刑大偵二隊偵辦,參與偵辦的5名刑警昨回憶起偵辦過程仍印象深刻。刑警說,當時郭董報案後,由於怕徐靖崴會對他不利,兩名刑警還24小時輪流幫他開車,貼身保護安全,最後在雙方交款時,他們將陳、徐逮捕,並在陳女住處搜出性愛錄影帶及照片。這幾名資深刑警說,他們一致的感想是,當時「陳小姐對郭先生用情很深,郭先生對陳小姐也是餘情未了」。

 

郭台銘與陳崇美官司
◎刑事:郭台銘控告陳崇美、徐靖崴聯手以裸照、偷拍錄影帶恐嚇取財
.提告時間:郭於1993年10月14日向警方報案。
.判決結果: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是郭承諾要給陳500萬元,陳、徐是為討200萬元欠款而犯法,於1995年10月3日依強制罪分將陳、徐判刑4月、3月確定。
◎民事:郭台銘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陳崇美、徐靖崴歸還已給的300萬元
.提告時間:郭於1994年4月25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
.判決結果:台北地院據高院刑事判決,認定郭所付的300萬元,是要與陳分手所支付,陳並不是違法取得,於1996年4月15日判郭台銘敗訴。
資料來源:判決書

 

網友談郭台銘外遇
◎假郭董
郭先生鴻x帝國的創業精神是值得贊(讚)許,但他的「背叛」,又怎麼忍心與他不棄離的妻子交代。
◎he..he..
就是有人願意自己送上門,怪誰!?
◎小p
根本是椿(樁)仙人跳。
◎恩恩
台灣一堆企業家政商都有包或養2奶3奶4奶,郭台銘算是很收斂了。
資料來源:《蘋果》新聞討論區、臧家宜與黃尚平的長期抗鍋部落格(http://blog.sina.com.tw/carrie0423/






 首富外遇?/徐靖崴爆料 稱與林淑如從敵人成為朋友
2007/04/21 13:04 Video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爆料郭台銘在十多年前和女營業員有婚外情的徐靖崴,其實在整起案件發生時,是一間徵信社的老闆,卻因為和郭台銘的官司,被迫轉型去當安親班老師,如此的際遇,一度讓徐靖崴想做傻事,卻也因為這樣和郭台銘去世的妻子林淑如,從敵人變成朋友。

出面爆料台灣首富郭台銘不但有婚外情,還被偷拍性愛影帶的徐靖崴,本來他還是一間徵信社的老闆,卻因為槓上了郭台銘,低調成了安親班的老師。

徐靖崴說,「我那時候被郭台銘告了三、四條罪,每個禮拜要上法庭,也沒有辦法上班,然後公司又被毀了,那當然心理會不平衡,所以有空沒空就會常到郭台銘家附近晃晃,看看有沒有有利於我的證據」。

沒了事業的徐靖崴一度有了偏激的想法,常跑到郭台銘住家附近亂晃,卻也因此結識了郭台銘去世的妻子林淑如。

徐靖崴說,「林淑如恨是恨陳崇美(與郭外遇的女營業員),知道我是無辜的,我曾經跟林淑如通三次電話,每次電話都超過半個多小時,林淑如聊一些心理的秘密,以及她苦悶的事情」。

原來應該是敵人,卻因為婚外情的內幕,讓徐靖崴和林淑如成了朋友。

徐靖崴說,「現在就是希望郭台銘出來認錯道歉,當初確有這一段情,當初確有找黑白兩道去陷害我這個經過」。

雖然曾因為介入協調被判刑確定,卻又看不慣郭台銘的緋聞不斷,所以徐靖崴有計畫先一步現身臧家宜恐嚇郭台銘的官司現場,引起注意後,再一次說出郭台銘這段陳年往事,好讓大家看到台灣首富不為人知的另一面。








首富外遇?/臧家宜部落格 「溜鳥大老闆」指郭台銘?
2007/04/21 17:5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因為出書爆料,和鴻海董座郭台銘摃上,前壹週刊記者臧家宜就在兩天前,在部落格上引述一段文章,內容寫著「一個被認為是台灣最有錢的人,和女營業員的一段情,卻在分手時,女營業員用針孔偷拍和大老闆的性愛過程」,整篇文章內容,恰巧就和徐靖崴的爆料內容相符。

這個網站叫做「臧家宜與黃尚平的長期抗鍋」(http://blog.sina.com.tw/carrie0423/),部落格的主人前壹週刊記者臧家宜,就在4月19日轉貼一篇超敏感的文章「溜鳥大老闆」,被影射的人是「一個被認為是台灣現在最有錢的人」,內容寫著,「這位前不久還有「深情」形象的大老闆,在他的第一家公司上市前,他和負責輔導公司的上市的券商女性營業員,怎麼說呢?就發生了男女之情,在情愛正濃的時候,他還承諾,如果上市成功後,他會給她一千萬,以示感謝,特別強調,那是十幾二十年前的一千萬。

「公司上市了,大老闆覺得他已經是有頭有臉的人,再加上那位女營業員,說實在,據說並不是國色天香那型的,所以,大老闆提出分手。而當初承諾的一千萬,也變成一間位於青年公園附近,大約四百萬的公寓。」。

部落格還寫著,「女營業員心有不甘,於是約大老闆最後一次見面,就在她家裡。她事先找來徵信社的人,安裝當時才剛有的針孔攝影機,二人「完事」後,大老闆全身光溜溜的靠在床頭抽煙的畫面全都入了鏡。」。「女營業員拿著錄影帶,要求大老闆履行一千萬的承諾,否則要公開影帶。大老闆約她在咖啡廳談判,在交錢的時候,警察以恐嚇現行犯逮捕了女營業員,連徵信社的人員都一併告了。」

整篇文章將近900百字,和徵信業者徐靖崴爆料內容相同,貼文中的「大老闆」,指的是鴻海董座郭台銘嗎?臧家宜不願接電話,但男友黃尚平卻在貼文前一天曾意有所指說了這段話。

4月18日,黃尚平說:「我們有跟當時幫女方的律師,就是幫女方辯護的律師交談過,最重要的事當事人最清楚,應該問一下郭董,有沒有這個案子啊?到後來判決是如何嘛!」

臧家宜的文章轉貼自這個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angel9370&article_id=11993797),版主自稱半退出新聞界,似乎也是個記者,不過部落格卻在這個敏感時刻悄悄關閉,似乎不想惹上大麻煩,但整篇文章指的是郭台銘或只是巧合?恐怕只有當事人才清楚。 





製藥廠裡愛情萌芽 窮小子郭台銘苦追富家女林淑如
2007/03/12 18:21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鴻海董座郭台銘的愛妻林淑如,當年就讀北醫藥學系的時候,是系上的系花,白天她在製藥廠當化驗員,當時就讀中國海專的郭台銘剛好也到藥廠實習,兩個人在這裡認識,讓愛情悄悄萌芽,為了追到美麗氣質的林淑如,郭台銘還陪林淑如上課。

畢業紀念冊上的黑白學士照,戴著方框大眼鏡,氣質出眾的女孩就是林淑如,30多年前,林淑如就讀北醫藥學系夜間部,除了是系上的高材生也是系花,白天她還是製藥廠品管部的化驗員,當年郭台銘就讀中國海專,留著一頭波浪卷髮,英挺又帥氣,剛好也在三重紐約化學製藥廠實習,就這樣認識了林淑如。

林淑如的大學同學林進福說:「(林淑如)下課的時候,(郭台銘)都騎著摩托車來載她,有時候也來坐在教室後面,陪著(林淑如)上課。」

那時候的林淑如白天要工作、晚上要上課,郭台銘常常把握機會往品管部跑,下班後一起搭公車,陪林淑如到台北上課,體貼的溫馨接送情讓藥廠同事很羨慕。

不過窮小子跟富家女的愛情故事,一開始並沒有得到家人的祝福。楊禮明說:「(林淑如)畢業的時候,他們有論及婚嫁,但是她媽媽反對,可是林淑如對他(郭台銘)等於是賭博一樣,就是覺得這個男人不錯,排除家人的反對跟他結婚。」

郭台銘和林淑如的愛情從製藥廠裡萌芽,雖然剛開始並不順利,但因為郭台銘不放棄的決心,終於讓林爸爸點頭答應婚事。

郭台銘跟林淑如攜手相伴、相互扶持,即使遇上困難還是不離不棄,當年的窮小子變成台灣首富,這段愛情故事,也成為不滅的回憶。 







徐靖崴再爆 郭台銘 陳崇美 同居5年懷孕3次

記者許聖梅、項程鎮/台北報導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的婚外情到底還有什麼內幕?根據當年出面替陳崇美協調的徐靖崴說,陳崇美當年曾經告訴他,「她跟郭台銘同居5年,懷孕3次,她很想生下來,但都在郭台銘強烈要求之下把孩子拿掉!」

徐澄清非陳女表哥

徐靖崴澄清說,他不是陳崇美的表哥,而是當年接受她委託出面處理此事,為取信郭台銘,才跟郭台銘說他是陳崇美的表哥。他形容陳崇美「身材中等,外型清秀」,身高大約160公分,但並不是像林志玲或劉嘉玲那種外型豔麗的女生。

指郭拿成藥要陳女流產

徐靖崴強調,陳崇美當年拍下郭台銘的性愛錄影帶是為了自保,不是報復,徐靖崴表示,陳崇美從東吳大學畢業之後不久就認識郭台銘,她一直喊他「銘哥」,而郭台銘則是暱稱她「阿美」,陳崇美曾告訴徐靖崴,她跟「銘哥」在一起5年,曾懷孕3次,她很想生下來,但郭台銘要求她一定要拿掉,甚至給她吃成藥,徐靖崴說,陳崇美提出許多當年兩人交往時的書信和錄音帶,他和另一位出面協調的呂習經邊看邊搖頭,覺得這女生「太痴情」了。

徐︰郭妻勸說 寫信和解

昨天鴻海集團終於反擊徐靖崴,指徐在「要錢未遂」後,趁郭先生追訴臧家宜恐嚇取財之際,對郭先生二次傷害。

徐靖崴解釋說,官司結束之後,他心裡充滿怨恨,郭台銘的太太林淑如主動跟他談了多次,還說要給他一筆錢,但他拒絕了,他要求郭台銘跟他道歉,但林淑如說,以郭台銘的個性不可能,於是林淑如要他「委屈一點,主動要求和解」,所以他才寫了那些信。

發信措詞強烈 徐:怨恨

但記者追問他:「信裡措詞強烈的字眼,難道也是林淑如同意的情況下寫的嗎?」徐靖崴則說:「總之,我是被動寫這些信,我承認當時我心裡充滿怨恨,所以用詞會比較強烈一些。」

律師︰已對徐言行進行蒐證

郭台銘的律師顏廷鈺昨天指出,從徐某寄給郭台銘共三封的信函內容來看,就可知道徐某的為人,整起事件徐某明明是加害人,現在又再度中傷,相關說詞不論真假,都已對他人造成二次傷害。

顏廷鈺強調,目前已對徐某這幾天來的言行進行蒐證,郭台銘現在雖不在台灣,但郭台銘向來相信法律、也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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