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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整理以前寫給芹菜的信

看到這段話

 

93年44日星期日芹菜全家去看電影「耶穌受難記」


芹菜媽媽感受太多 衝擊太大 無法言語...


因為芹菜媽媽當了13 年的基督徒,卻已經有10年沒讀聖經 沒去教會


甚至於從來未曾讀完過一遍聖經



...


It is not that I love God !


It is God LOVED me FIRST !



芹菜媽媽自411日復活節當天立誓 要每天讀聖經


要重新開始做『好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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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今天是 94.12.15

我還是沒有做到啊

這就是

To say is one thing,to do is another.

想要做什麼是一回事

真正去做到

又是另外一碼子的事啊



我個人是覺得

我從小就是一個「離經叛道」的人

我走的路一直與傳統不同

我不喜歡把自己放置在「固定的框框」裡面



我最近又沒有喜歡去教會

因為覺得

So what?



基督徒如果內心

沒有把上帝放置在裡面

就算是每天有讀聖經

就算是每週日都有去教會做禮拜

So what?

甚至於

就算是已經當上了牧師

So what?



我覺得

上帝看我們每一個人

都是 直接 看到 我們的內心

看我們 有沒有  

把上帝放在生活裡面

最重要的位置上面






誰規定

基督徒就一定要怎樣又怎樣

人各有志

我還是用我自己喜歡的方式

和上帝談話與溝通吧



上帝啊

謝謝你啊

謝謝你讓我成為

一個這麼獨特的太太

一個這麼獨特的媽媽

一個這麼獨特的老師

一個這麼獨特的基督徒

A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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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anks777lor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