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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越雲 歌手


感染愛滋比中獎容易


Q:為何投入關愛之家,照顧愛滋寶寶?
A:關愛之家的楊捷是我的國中同學,多年來她照顧愛滋末期病人,我有空會幫她拍公益廣告,傳達愛滋病人的訊息,然後我唱歌,做些募款。這兩年,她開始照顧愛滋寶寶,發起徵100個愛心媽媽,讓更多人參與了解愛滋。我們捐的錢很微薄,可能是一個寶寶半年的奶粉錢或尿片錢,但根本不夠。
有一次在市長官邸,義工抱2、3個月的愛滋寶寶來,好小,都看不出來是愛滋寶寶,楊捷會說,孩子有的陰性,還在觀察期,有的陽性,這些我當然不懂,但生命一來就有愛滋,妳看了只會掉淚。楊捷還到大陸,河南有個村都是愛滋寶寶、愛滋小孩,因大人非常窮,去賣血養小孩,結果沒養到小孩,反而害了自己、害了小孩。那已不是用難過可以形容。前幾天我又看到河南愛滋村的報導,那些小孩7、8、10歲不等,臉上不是純真,而是憤怒與恨,就是家裏窮,爸媽走了,沒留下半毛錢,只留下他們,我看了很痛。
體悟生命的脆弱
Q:談談妳接觸愛滋病人的感受?
A:其實我對我同學很不解,她又不是很有錢的人,也是靠個花店來維持,照顧這些愛滋病患。像我去花店,我不會快樂,尤其我不是樂天派,加上心思很敏感,走進花店前,我是很健全的人,不愁吃、不愁穿,要什麼有什麼,但一走進花店,我整個人生觀、心情都變了,因為我面對的是愛滋病患,而且不只一個,是很多個。這些人今天你看到他們,下次可能就見不到了,你只感覺生命很脆弱。
我以前單身時,養了幾十隻流浪貓、流浪狗,牠們有住的地方就不用在外面風吹雨打;若是癩痢狗,我每天抱到獸醫院打針,最後皮膚好了、毛也長出來,身體健康,那是個生命,我看得到未來。這些貓狗不挑食,一個月花不到一萬塊。但楊捷跟我面對的不一樣,她照顧的都是生命未知數的人,而且妳感覺不到他們的朝氣,但我還是盡量幫忙,因為他們給妳訊息就是需要幫助。

愛滋青少年增加
Q:妳覺得台灣人了解愛滋嗎?
A:我也是因為楊捷才接觸愛滋,在這之前,我從沒有,因為你覺得這病跟你的關係很遙遠。我們對愛滋醫學的知識也不是很懂。像我女兒第一次跟愛滋寶寶接觸,我有點擔心飛沫傳染,後來我偷偷問楊捷,她告訴我別擔心,除非是700c.c.的口水才會傳染,所以愛滋病在生活上是不會傳染的,除非有性接觸。因為大家不懂愛滋病,所以有些人會排斥歧視,像楊捷他們在社區被趕、抵制,全來自大家對這病的無知。
但社會這種拒絕接受的態度,只會讓愛滋病的感染控制得更糟,我們的青少年愛滋感染率在增加,愛滋人口的增加也從沒停止。楊捷說,去年光一年就增加一倍感染者,每天有11個人在感染,比中獎還簡單。所以別以為愛滋跟你沒關係。


記者陳玉梅採訪整理





愛滋工作是無瑕藝術品

Q:最近妳憂鬱症爆發,看到照顧的愛滋寶寶到店裡偷尿布奶粉,曝光後心情如何?
A:每個病患都有家人關懷,唯獨愛滋病人的家人不在身邊。社會不諒解愛滋,以前我賺多少是多少去照顧這些孩子跟病人。他們從一開始知道感染,那種憂鬱絕望到死亡,很辛苦,在1997年雞尾酒療法出現前,得這病就是死。現在改善很多。
照顧愛滋病人20年,前八年我看著他們一個個死掉,就產生憂鬱,一次我還大量放血自殺,這些我都沒敢對外講,怕大家認為,「妳心理都不健康,怎麼照顧病人?」但我若不照顧他們,這麼多病人怎麼辦?
Q:當初怎會投入照顧末期愛滋病患?
A:我離婚後到師大美術系進修,認識學弟田啟元。他在成功嶺受訓時發病,結果軍中走漏風聲,名字被媒體公開登上頭版。同學就聯名寫信給校長說,若他來唸書,他們就轉系,他很挫折,只好休學。
成立組織工作量大
我讓他住我家,後來我要出國就幫他租房子,那時他像自己親人一樣,我很怕他隨時會死,告訴房東他的病情,我想房東很講義氣,會幫我照顧他,結果房東要他馬上搬家,他很受傷,哭著問我為何要告訴別人?我也跟著哭。
後來我陸續認識一些感染者,都是年輕的孩子,我就做服裝批發讓大家賺錢。那時我們做醫院探訪發現,病人一人孤零零在醫院,就算末期也不敢講家在哪,我們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我長期看到二、三十歲的年輕人走掉,很痛苦。後來我開花店賺錢,朋友也捐款、提供房子,目前全省有三個點照顧病人。
以前沒成立組織一個月開銷十幾萬,朋友幫忙還熬的過,兩年前組織成立後,一個月開銷150萬,又開始照顧愛滋寶寶。我們文山區房子也因社區居民不諒解,告上法院要趕我們走。每天在照顧病人及經濟壓力下,我憂鬱症又發作。
Q:妳發作是怎樣的狀況?
A:發生這事,不是偶發,以前也有過,都是因壓力太大,我不會顧慮環境,有一次女病人要衣服,我真的沒錢買給她,就偷,只覺得要趕快拿回去給她穿。這次偷尿布,也是因我工作很龐大,我們在大陸還有5個愛滋中途之家,讓不管多遠的病人來看病時有落腳處。
我知道自己的問題,也長期看心理醫師,醫師說我移情太深,得感情性精神病。有些好友幫我,我又怕拿人家1塊,人家以為我募100萬,是斂財。且愛滋募款很難,企業不願捐款,慈濟也是,覺得這是性病。
我一度想脫離這工作,但終究無法離開,每次經過愛滋照顧中心,還是走進去。對我來說,這工作是非常崇高、沒瑕疵的藝術品,但因著我潛伏的精神病,我感覺自己是罪人,我常禱告求上帝釋放我。若壓力沒來,我絕不會偷一毛錢。


記者陳玉梅採訪整理







我還是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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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想要瞭解他們的想法






賴正哲 晶晶書庫負責人

為何學校沒教我肛交

Q:身為男同志,會認為肛交可恥嗎?
A:當然不會啊!對我來說,任何性行為都不可恥。人有差異性,性愉悅與癖好的各種來源都應該要尊重,性行為再怎麼不一樣,都不該覺得羞恥。其實,我們全身上下都可以找到快感來源,挖耳朵、挖鼻孔沒問題,肛門當然也不例外,不能因為它是排泄口,就把它給污名化了。
性行為的最早觀念是為了生殖,尤其華人更重視傳宗接代,大家不應該因為性歡愉而去做愛,同性戀的性行為不會繁衍,肛交無法生育,屬於玩樂取向,所以保守力量(特別是宗教)會想盡辦法打壓肛交。
我很小就知道自己是同志,不過卻是在專科時聽到同學談屁股,才知道男同志可以肛交。我從小只知道陰道交,怎會知道肛交呢?後來恍然大悟,但已錯過了人生大好時光,我有肛門、可以肛交,不是小時候應該要有人跟我講嗎?國中課本應該要告訴我這件事啊!
性愛體位凸顯位階
Q:對於異性戀歧視男同志肛交,您有什麼觀察?
A: 最早大家叫男同志「玻璃」,其實就是在指涉肛交,意思是不堪、脆弱、不可玩弄,甚至男同志與愛滋病的聯想也是由此而來:肛門皮膚組織脆弱,抽動時容易破皮,其實這是早期壓抑男同志肛交的一種說法;戴套以後,破不破皮其實是一樣的,感染機率應該很低。
另外,異性戀男人看待肛門,還是嘲弄居多,尤其在軍隊、男校之類的環境裡,這種揶揄更是屢見不鮮,要是有人知道你是同志,就會開玩笑:「晚上把你的屁股洗乾淨!」意思就是他要幹你、你要準備好,他們覺得你隨時可被欺負、被侵入,這是很嚴重的歧視,而異性戀男人之間也會開這樣的玩笑。
性別間的不平等宰制關係,讓被幹的人的位置低人一等,但肛交撼動了父權位階,所以異性戀男人開始焦慮:他們自己有肛門、原來也可能被插,他們會故意說「我要插你」,卻對自己也有肛門、也會有快感享受視而不見。

同志性愛多元無限
Q:異性戀期待男方陽具越大越好,這個標準也適用於男同志嗎?
A:多少有一點,但不是絕對,我跟你都有陽具,沒什麼好比的。可是在異性戀關係裡,很多女人一生只看過一根陽具,所以,男人很怕女人看到別人更大的陽具。不過我們多少會有部隊或是男校的生活經驗,對於陽具的大小沒什麼特別感覺,除非你小的像花生米,呵呵,那就有點誇張。
同志的性與生殖無關,比較不會牽扯到經濟條件,我們在乎的還是感覺跟外型。異性戀可能會認為主播該配立委,但我就認識留美碩士的同志跟模板工人在一起;而且,你在同志圈更容易看到跨越年齡的老少配、跨越體型的愛侶,兩個胖胖熊或是毛毛熊在一起都有可能,原因無它,我們同志對於性充滿了更多元的想像。


記者吳宗璘採訪整理





就算通姦除罪 女人還是受罪

Q:如果愛情無罪,為什麼要以法律去處罰婚外情?
A:愛情是無罪,可是牽涉到婚姻就很麻煩,它本來就是不自然的結構性壓迫,女性深受其害,但我們不可能完全否決婚姻,人類社會是依這個制度所形成,國家當然希望婚姻穩固、雙方好好撫養下一代,所以會透過法律去懲罰破壞制度的出軌者或第三者。
另外,婚姻不等於愛情,當有人違背婚姻契約時,怎麼能跟受害的那一方大談愛情無罪論?女性主義者的這種說法,讓那些本來就對於性不易忠貞的男性更加振振有辭,這種主張可幫助強勢女性掙脫牢籠,但弱者恆弱,廣大的弱勢女性反而陷入更危險的狀態。
女性主義者強調情感沒罪惡,公權力不應介入私領域,但婚姻制度之所以能夠建立,就已是公權力介入的結果,婚姻關係中有人違約,另一方的利益就受到損害,當然可求償,而我們可思考的問題是:要單純訴諸民法,抑或是要民刑二法並行?
情感事本就很飄忽
Q:通姦罪真能懲罰到背叛的那一方嗎?
A:從歷史遺痕看來,女性主義者說的對,懲罰通姦多是在懲罰女性。男性可以有三妻四妾,不過女性要是有其他的性對象,男性卻會醋勁大發,就現實面看來,就算女性配偶不想原諒丈夫,社會也會加諸壓力,希望太太可以寬恕。
所謂的狐狸精當然會被元配咬著不放,通姦有罪,只是女人跟女人的戰爭而已,通姦不除罪化,處罰的是第三者;通姦除罪化之後,處罰的還是婚姻裡的女性。
Q:婚姻要求從一而終,人的感情也能如此要求嗎?
A:以佛法來看,情感這種事本來就很飄忽,婚姻雖然規定必須從一而終,但這種約束對大多數的人來說,難度頗高。在某個因緣中,要是遇到了其他心儀的對象,情慾的力量就如飛蛾撲火,很少人能說我單取一瓢而飲,很多人是沒機會,而不是不想,有的人是有機會,但因為代價太大而不願意。

慾望需要新鮮刺激
即然有了婚姻制度,就表示要跟人性之所趨產生緊繃關係,就佛法的觀點,再好的情感也會變淡,慾望需要有新鮮刺激;而且,每個人在不同年齡與學養的情況下,歷練與成熟度也大不相同,心儀的對象可能都不一樣。就法律上而言,婚姻有很強烈的束縛力,事實上,婚姻是很脆弱的。
Q:要是配偶外遇,您對於受苦的一方有什麼建議?
A:如果牽涉到暴力,我會贊成分開,如果要求女性單方面忍受外遇,太高尚,太像宗教情懷了。法律的真正保障是讓女性在沒有罣礙的狀況下、決定自己要不要維持婚姻。分居是種方式,暫時跟婚姻脫勾,時間跟空間是很好的治療,但是對沒有經濟能力的女性來說,這種方式還是沒有保障。要是真的走不下去,離就離吧,苦聚不如樂離,妳一天到晚傷心憂惱、怨恨別人,所有銳利的箭都還是落在自己身上,情感無常,因緣無常,狀況不符合自己期待時,就苦了,不必一直在婚姻裡懲罰自己,也別為了讓對方不快樂,而逼自己不快樂。


記者吳宗璘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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