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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一篇   好文章  作者是草莓



給女孩們的一封信-----關於性的忠告



親愛的女孩們:

喜歡一個男孩,接受男孩的追求,

是一件美好快樂的事情,

戀愛是使女人漂亮的秘密,

也是使人生有趣的元素之一,

但是在妳寬衣解帶跟男孩裸裎相見之前,

我有幾個小小的忠告。

我希望妳沒有把自己「獻給」男人的感覺。



妳不是祭壇上的羔羊,

男人也不是上帝,


一樣需要吃飯喝水睡覺拉屎,

妳是一個獨立自主的成年女人,

兩情相悅所以渴望肌膚之親,

不是給予,不是奉獻,

而是站在跟對方平等的立場上做出的決定。



愛情有其美妙之處,卻不一定是神聖的,

把腿張開不等於把心交出去,

只是因為妳跟他有性關係,

不代表他就此擁有妳這個人的身體/心/靈魂

那些東西應該終生屬於妳自己

妳可以打開大門歡迎妳的愛人到妳的心房小坐,

甚至於給他鑰匙方便他自行出入,

但是所有權狀上可只有妳的名字。

我希望妳沒有迫不得已的成份





很多女孩抵受不住男人的威脅如:「妳不做不要怪我找別人」

或是「妳不做就是不愛我」而上了床,

去他媽的,

他要是真的喜歡妳,才不會強妳所難


妳要是擔心不跟這個男人上床他會跑掉,

那妳違背自己的意願去滿足他的性需求之後,

就更加不能保證他不會棄妳如敝屣,

因為妳已經把所有的籌碼押出去了

還有什麼可以留得住對方呢?



不願意被始亂終棄,

就別給人家「始亂」的機會,是不是?

而且,

這種用老二主導人生方向自私自利自我中心的混蛋,

送給妳都要哭三聲,

還得打電話叫環保署來收大件垃圾,

叫他滾蛋好了。





我希望妳知道自己有說「不」的權利


身體是妳的,

後果一定會由妳自己承擔


不管對方如何誠懇真心信誓旦旦,

事實是,任何人都無法代替妳負起什麼責任來,

所以妳有絕對的權力與義務為自己做主,


而且完全沒有抱歉或是不好意思的必要,

妳不是自私不體諒別人,

保護自己是每個人的天賦權力


如果他說要找幾個人一起開性派對而妳無此興趣,

請說「不」,


他希望嘗試皮鞭蠟燭手銬而妳不願意,

請說「不」,


他不願意提出驗血報告證明自己無愛滋性病肝炎等傳染病,

請說「不」,


他說「不喜歡戴保險套的感覺」,

Fuck him,請說「不」,



要知道,妳沒有責任跟義務滿足對方所有的要求


如果妳不確定要不要把感情發展到床上去,

拒絕好了,

千萬不要受老式鴛鴦蝴蝶小說荼毒,

以為妳需要為愛情付出一切,

拜託,2005年了,

沒有這種屁事。






我希望妳知道要保護自己



使用避孕藥保險套是基本常識,


不要以為愛滋病只是報紙上的數據




不使用保護措施,

結果春風一度珠胎暗結,

是非常倒楣的狀況,

他肯結婚給予孩子合法身份,

都未必保證可以走上幸福之路,

奉子成婚的情侶特別容易遭遇「因了解而分開」的結果

他賴帳不認,

妳要面對的麻煩只有更多,

法律是殊不浪漫的,

不會因為妳肚子裡那個寶寶是「真愛的結晶」而網開一面,

因為妳的「愛情」而讓孩子父親欄空白,

當一個父不詳的非婚生子,

不是很公平的。







還有,時代再進步,男女再平權,

貿貿然跟陌生男人去他家妳家賓館郊外都是致自己於險境的做法

誠然社會風氣開放,

男人能做的事女人大概也都能辦到,

女孩也可以大大方方承認自己「只要喜歡沒有什麼不可以」,

可是,女人可以投票/ 外出工作/ 從政,

不表示體力上也一定可以跟男人相抗衡,

被強暴不是女孩的錯,

隨便跟素昧平生的陌生男子走到人煙稀少之處則絕對自找麻煩







我希望妳珍惜自己多一些



女孩們自己一定要知道,

妳跟男人一般是人,

有同樣的權利與義務


認識現任男友之前的生活不關他的屁事,

彼時妳又不知道這個世界上有他的存在,

而且今天的妳如果可愛,

是妳過去的經歷的累積與浸淫,

他可以決定不要承擔妳的過去,

另覓他的理想,

那是該男人的選擇,

但是他沒有資格跟妳在一起還挑剔妳,

而妳更沒有因此而覺得低三下四或是抱歉的必要,


承認自己不是處女,

就跟妳說妳不是愛斯基摩人一樣,

沒有什麼大不了,

妳不會因此而成為瑕疵品,

很多沉淪在痛苦關係中的人喜歡自我安慰,

說感情是前生欠的債,


不,親愛的女孩們,

妳什麼都不欠他








傳說中,

邱比特總是蒙著眼睛射出愛神的金箭,

所以愛情是盲目的。

神話或者有某些真理存在,

可是,

愛情盲目,妳並不瞎

祝福。



 

 

 

文章分類: 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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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crystal at 無名小站 於 02:02 PM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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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anks777lor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