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的一場強暴讓花樣年華的素筠在一夜之間放棄了自尊,任由那個強暴她的男人成了她的老公,這樣一個從強暴做為序幕的婚姻,終究走上另一個悲劇。
連兒子都感絕望
素筠的老公不開卡車時就喝酒,酒後必亂性。
「賤女人,爛女人,萬人騎。」一陣穢言穢語加上拳打腳踢狂掃一通。
素筠還來不及擦乾眼淚為自己療傷,就急著收拾老公吐得滿地的穢物。
她說:「這一切都是命運。」她很認命,認命使她屈服順從,所以她並不想反抗。
兒子的出生曾經帶給她一絲絲的希望,卻沒有為她帶來一個母親應該有的勇氣,素筠只是從一個不反抗的妻子變成一個懦弱的母親而已。
從小看著悶不吭聲的媽媽老是被爸爸打,兒子問過媽媽無數次要不要報警,媽媽都說千萬不要。
兒子終於到了反叛的青春期,為了保護媽媽,時常和爸爸大打出手。在一次的爭吵中,素筠的老公拿著菜刀要追殺她,被兒子用椅子擋下。「快,快,快點打電話報警。求求你。」兒子一邊壓住發狂的爸爸,一邊對著躲在角落的素筠求援。素筠望著兒子求救的眼神,不但沒有動作,還反過來要兒子放開爸爸。
就在猶豫的那一瞬間,爸爸反手劃了兒子手臂一刀,兒子痛得奪門而出,回頭看了素筠一眼,眼神是那麼的絕望,加上不屑,從此對媽媽變得冷言冷語,刻薄無比。
兒子考上了國立大學。素筠不敢在兒子面前喜形於色,只能挖空心思準備好菜好飯討好兒子。「剛開學,還習慣嗎?」素筠總是小心翼翼的。
「問這麼多幹嘛?妳想找死啊?」兒子的冷箭咻一聲射穿媽媽的心,
說完就甩門把自己關進房裡。當素筠想不通自己為什麼會和兒子的關係搞得如此惡劣時,
只好又推給命運,這樣所有的災難困頓都有了答案。
一生命運都懦弱
素筠不知道的是,
她一生的命運都有一個共同的名字,就是「懦弱」。
一個放棄自尊願意嫁給強暴她的男人的妻子,
一個完全沒有勇氣保護自己孩子的母親,
要如何替自己爭取一個可以自主的人生呢?
Q:你怎麼成為第三者?
A:以前我跟前夫開店,對方是來店裡幫忙的朋友,也是已婚,他對我展開熱烈的追求。那時我先生外遇,對我也不好,後來我就跟他在一起,也跟原來的先生離婚。
我一個女人開一家小店營生,還帶著跟前夫生的兩個小孩,很多人會欺負我。我鄰居跟同業經常故意來我店裡把客人拉走,每天還把車子停在我的店門口。我罵也罵不過,打也打不過他們,很希望有個男人可以保護我,做我的靠山,所以很渴望有個名正言順的丈夫。
情夫不願意我嫁人
雖然情夫跟太太已經沒感情,但一直無法離婚,因為他太太要求分財產,我情夫不願意分她那麼多錢。每次他都跟我講會離婚,但一直都沒離成,我後來已經不相信他會跟我結婚。他的太太不介意我的存在,還跟我情夫說讓我做小老婆。但我想這樣下去不行,我想結婚,而且那時也有別的男人追求我。他知道別的男人想跟我結婚,就跑到對方那裡去鬧,婚事就這樣吹了。我情夫不離婚,但也不願意我嫁人。
後來我發現自己懷孕了,但情夫當時又有別的女人。那女人還叫我情夫別跟我同房,沒想到我做人家小老婆這麼快就有了現世報。我告訴情夫我懷孕的事,他居然跟我說:「孩子不是我的。」可是我10幾年來只跟他睡,孩子不是他的是誰的?他在我最需要他的時候拋棄我,真的傷害我很大。我非常愛面子,但為了小孩能有一個爸爸,我跪在大馬路上哭著求他、也自殘過,都沒用。
Q:為何後來對方告你?
A:女兒生出來之後,我要求對方讓她認祖歸宗,因為不希望女兒身分證欄上因為「父不詳」而被同學欺負。
可是情夫的太太害怕女兒日後會去分他們家財產,告我妨礙家庭,還要我賠償500萬。打官司那一年內,我每天哭,晚上也睡不好。
還好法官對我很慈悲,妨礙家庭只判我賠60萬,認養官司終於贏了。當我拿著戶口名簿,看到女兒的父親欄有名字,那時覺得一切痛苦都值得。
法律站元配那一邊
Q:女兒長大後如果也跟已婚男人戀愛,你會怎麼跟她說?
A:人家常說第三者就是壞,但我做人家小老婆,沒拿過對方的錢,也沒想過破壞對方家庭,我只是要一份感情,結果卻是這樣。法律是站在元配那一邊,我最後除了小孩,什麼都沒有。
如果我女兒碰到跟我一樣的狀況,我會跟她說我的前車之鑑,希望她不要步我後塵。不過,我不怕女兒知道自己是小老婆的小孩,像侯佩岑也是小老婆生的,還不是可以往上爬,我相信社會是會寬容的。
記者史倩玲採訪報導
度中年危機 別人外遇我隱居
呂正惠
淡江大學中文系系主任
Q:在八○年代你是當代台灣文學的評論大家,也是相當有名的古典音樂介紹者,但為何後來很少在文壇活動?
A:我40出頭時在報紙上登過不少文章,那時我在學院才剛冒出頭,就被人家鬥,我很想跟人家爭一口氣,但經過幾年後我就放棄了;一方面是因為我鬥不過人家,另一方面是我必須講出很多違心之論,非常痛苦,心理充滿不甘跟怨氣。
教書不理權力鬥爭
我太太那時勸我為何不聽聽古典樂,於是我就開始清掉以前蒐集的四百多張古典黑膠唱片,改買CD;兩年前我清點一下,CD大約有兩萬多張,現在有多少,我也不清楚。
我後來決定除了教書,其他權力鬥爭一概不理,工作之外的時間全都拿來聽音樂、買CD跟閱讀,這就是我的世界。
我沒手機、不上網、不看報、沒有車,也不介意外界對我的評價。我不重言行、不修邊幅,常常穿個短褲就出門,還有學生的女朋友懷疑我是否真的是教授。
我敢這樣生活,不怕人家嘲笑和眼光,是因古典音樂跟書籍就是我的桃花源。我對陶淵明的生活態度很有共鳴,他不善官場上的人際關係,中年棄官回鄉種田;但歸隱生活不是沒有痛苦,畢竟歸隱就失去了做事的機會,生活也很寂寞。
Q:為何男人在40歲左右會面臨意義危機?
A:男性從小就被教育要有理想,做大事跟做大官。書上的勵志故事都告訴我們,男人沒有志向,就像是一艘沒有舵的船,會在人生的大海中迷航。但到40歲,就會慢慢清楚自己的可能性,發現自己的能力達不到心中的理想,畢竟能成大功立大業的男人是少數中的少數。
男外遇為證明價值
發現自己能做的事並不多,感覺人生意義正在流失,男人就會開始心慌。
台灣是極度的資本主義社會,鼓勵競爭跟消費,很多男人會選擇一條比較簡單的路,
就是更加積極去爭取地位、金錢、名聲或乾脆外遇,讓自己覺得生命有意義。
有的人就會對這種你踩我、我踩你的爭名奪利感到厭煩,因為即使爭到了也不見得長久,過程也很令人空虛。
我一個朋友早就賺到足夠一輩子生活無憂的財富,
退休在家,家庭也幸福美滿,
但卻覺得生命沒什麼意義。
沒多久他就在網路上外遇,跟太太要求離婚。
這種年紀的男人外遇,多半是想證明自己還有女人愛,生命還有一點價值存在。
其實40幾歲的男人如果聰明,就應該找個避風港,重新調整人生的志向。
我不想被別人拖著走,別人有車我就要有車,別人有名利我也要有名利。
我在我選擇的世界裡得到樂趣。
我深深理解孔子所說的話:「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
台灣怨偶多?去年一天177對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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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離婚的越來越多,結婚的越來越少,單親家庭快速增加。長期協助單親家庭的劉俠之友會今天指出,台灣去年有6萬多對夫婦離婚,平均一天177對,全台累計離婚人口近115萬人,再加上喪偶、分居等其他類型,台灣已有數十萬個單親家庭。 劉俠之友會今天發起「單親也是一個家」活動,認為單親家庭已是台灣的必然趨勢,因為主計處最新統計顯示,去年全台共有6萬4540對夫妻離婚,平均每天離婚177對,是近三年來新高,也是歷年第二高,僅次於92年的6萬4886對。以每年新增6萬多對離婚人口速度,10年後台灣的離婚問題勢必更讓人憂慮。 另一方面,台灣的結婚人數大幅下滑。劉俠之友會秘書長尹可名指出,民國91、92年,台灣每年新婚佳偶都有17萬對以上,93年大跌到13萬1453對;原以為是當年「孤鸞年」所致,但到了94和95年,每年也只有14萬1140對和14萬2669對新人結婚,回升有限。 【記者邵冰如/台北報導】 台灣的單親家庭已日漸普遍,但多數人仍視單親家庭是「破碎的家」、「不正常的家」,用負面的角度看待單親家庭。劉俠之友會表示,許多單親家庭的家長或孩子,更不敢讓別人知道自己的家是單親家庭,甚至以單親家庭為恥,變得自卑又封閉。 劉俠之友會與新成立的「溪水旁」關懷單親家庭協會合作,今天發起關懷單親行動。溪水旁協會理事長蔣海瓊表示,家的定義不在於家中成員的角色是否齊全、人口的多寡,而在於家中有愛,就是一個完整的家。 劉俠之友會也指出,單親家庭的孩子,較容易因為「我家和別人不一樣」、「離婚是可恥的」等刻板觀念,而變得自卑。因此希望社會大眾能以平常心看待單親家庭,一起幫助單親家庭建立自尊自信。劉俠之友會和溪水旁會將舉辦多項單親輔導訓練班和成長團體,可洽電話:02-25784508。 |
丈夫外遇由原配善後
台灣首富緋聞不斷,連十幾年前「逢場作戲」的同居事件,都被炒作曝光。對富商來說,顏面是很重要的資產。更何況他拍電影、做公益慈善的計畫正要展開,怎料到本來以為沉寂多年已平靜無波的陳年舊事,還會被拿來大作文章?
不過,我還是用正面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如果他的真實個案,能夠給男女伴侶一些啟發,在他所得到的教訓中,學到經驗與智慧,他就算是功德無量了。
誠實認錯別說理由
首先應先確立「誠實認錯」的觀念。偷腥、劈腿,都是不對的事情,被抓到證據之後,唯一能做的就是「誠實認錯」,不必再講理由,更不必拖其他男人或女人下水,問什麼:「哪個男人沒有逢場作戲過?」不但畫蛇添足,還增添是非。
第二,「情債錢還」付給標準,要好好商量。外遇,究竟該付出多少代價?這個問題的答案,就像萬事達卡的廣告,無價!金錢的補償,其實已經是最微薄的彌補了。能夠量力而為,不但是應該的,也是要求好聚好散,最基本的條件;吝嗇小器,出爾反爾,常常是雙方撕破臉的導火線。雖然,「獅子大開口」的案例也時有所聞,但通常問題是出在彼此對付給標準的認知不同,而不是對方故意要搞到外遇者傾家蕩產。除非,外遇的這一方被認為太龜毛難搞,才會弄到兩敗俱傷。
寬衣解帶需多思量
第三,「原配善後」收拾殘局,得謹慎為之。發生這種狀況,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外遇的丈夫很沒用,東窗事發之後,為了討好原配,就佯裝自己是個犯錯的小男孩,躲在太太背後裝無辜。另一種可能是憤怒的原配刻意宣示主權,怕家產被侵佔,堅持自己上火線,坐鎮指揮調度。站在將來夫妻復合的觀點來看,由原配出面善後,似乎是風險比較低、損失比較小的作法。但是,這個原配必須夠堅韌、夠強悍,否則,左有丈夫背叛,右有小老婆對補償金虎視眈眈,左右夾攻,即使圓滿收場,都會讓原配身心俱創、嚴重受傷。
早知外遇這麼麻煩,男人寬衣解帶之前,怎能不思量?
老闆應約束員工外遇
負責保護總統安全的警衛,遭到妻子主動向媒體爆料,說他同時劈腿六女,生活極不檢點。髮妻向媒體投訴之前,曾經檢具證物,以掛號函件寄給丈夫的直屬主管,沒想到對方完全不予理會,還將信件退回。
清官難斷家務事
我不知道直屬主管拒收此信的真正理由為何?但是,很多主管會基於「清官難斷家務事」的觀念,不予介入。我還看過更可笑的情況是,上樑不正下樑歪,接獲員工家屬投訴信件的主管也是個偷腥漢,自顧不暇,哪有閒工夫處理員工外遇的事件?
儘管,劈腿、出軌、玩弄感情……都是私領域的事情,「只要不影響公務」,主管理應無權過問。問題就在於,什麼叫做「只要不影響公務」?偷情這種事情,是否影響公務,大多數的時候,其實是看不出來的。即使,當事人偶爾因為情緒化而無法專心上班、或上班時利用MSN發展婚外情、或急著想下班去私會地下情人、或假公濟私地在上班時偷溜出去賓館開房間,如果沒有留下明顯的證據,都算是符合「只要不影響公務」的規定,主管都不該干涉嗎?
說實在話,私德,就是品格的一部份。劈腿、出軌、玩弄感情……很明顯的是:品格有問題。無論是公家機關或私人企業,主管都不應該坐視同仁亂搞出軌、婚外情,而推說:「只要不影響公務」,就不予處置!
重視同仁的品格
某公司部門主管發生外遇,被太太抓到,兩人在家裡又吵又鬧,始終解決不了問題,爭執了三個多月,原本他答應離開第三者,卻又被太太發現藕斷絲連,於是太太跑到辦公室找總經理當「包青天」,把會議室當「審案公堂」,夫妻倆大聲吵架,還扭打成一團。這樣的鬧劇,能不影響公務嗎?
並非每個主管都有必要當員工家屬的「包青天」,但每個主管都應該重視同仁的品格,約束同仁的言行。一個對婚姻不忠的人,會對公司效忠嗎?搞婚外情,還能不影響公務,騙誰啊?若非他頭腦不清楚,就是品格有問題,而這兩種推測的可能,都不適任正常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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