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自己時間,給家人快樂 在台灣,最會抱怨自己「沒時間」的,通常是女人。其中不乏被外人視為「在家閒閒」的家庭主婦。 苑美和婆婆同住,有兩個五歲以下的孩子,婆婆負擔了二分之一以上的家事,丈夫一直覺得不需要在外頭掙錢的太太很閒,所以對太太常有一些他自認為「合理」的要求:比如一進門,飯菜就必須熱著等他;孩子大哭大吵,他會直接質問太太:「妳是怎麼教孩子的?」找不到內衣褲也要大呼小叫,要太太送到眼前來。 丈夫不認為自己對太太很苛。他認為,媽也很賢慧幫太太分擔了不少事,家庭要分工,各自要盡責。直到苑美有了下列症狀:出門買菜,竟然常恍神到不知道要回家;半夜起來,一個人低頭向暗壁偷偷哭泣;洗碗洗到一半,竟然呼吸不到空氣……丈夫看太太不太對勁,將她送醫治療,醫生說:「你太太壓力太大。」 「她怎麼可能有什麼壓力呢?」丈夫還是百思不得其解。苑美對著精神科醫生坦承:「我結婚以來,就沒有自己的時間。」 |
閒下來會有罪惡感 「沒有自己的時間,怎麼可能?」丈夫剛開始不能接受,後來聽苑美仔細分析,才明白她的壓力所在。婆婆對於做家事要求完美,苑美為了要當好媳婦,連地上的一根頭髮也會很在乎,與勤奮的婆婆同住一起,她一閒下來就會有罪惡感,兩個幼兒不時叫媽媽,小的要換尿布、餵奶、不時會有腸胃問題,就算大的那個已經念了幼稚園,媽媽也還是要抽時間去接送、陪讀,苑美的娘家父親身體不好,家裡的許多瑣事都要苑美奔波照料……全家出遊,她也忙著扶老攜幼,自從結婚之後,她的確沒有自己的時間。 最近婦援會做了一個「女性時間與自我關心」的調查,發現50%的女人覺得自我時間不足(恐怕以已婚婦女佔大多數),甚至有15%的女人,認為自己每天擁有的可支配時間,不到一個小時。 沒有自己時間的女人,通常感覺到自己彷彿在時間的齒輪中幾乎被輾斃,不自在且不快樂。如果時間少到要犧牲自己睡眠,則精神狀況遲早會出問題。女人還是得想辦法為自己留一點時間,否則,一輩子都在為別人活,通常也都得活得神經緊張。 |
吳淡如 |
別成為時間的奴隸 「我常跟老公說,50歲以後,我的責任就盡完了,這時候我想要找一間廟,燒香禮佛,過著不問世事的生活。」麗萍說。我只能對她欲言又止的笑了笑。我並不相信這是她真正的夢想。 在這句話之前,她才用半個小時的時間抱怨了她的小姑、婆婆、先生和孩子、老闆都是迫害狂,讓她變成家庭的奴隸。婚後都為別人活,人家認為她什麼都有,但她並不快樂。 她的確處在長期睡眠不足的狀況下,為了要在這些關係人眼中變得完美一點,她得犧牲自己的睡眠時間,才能把她自認為該做的事做完。 為何我不認為她真能在年過半百後變得豁達呢?因為45歲的她已經抱怨了10年。愛抱怨的人,通常都太在乎別人的看法,好像置身在一個人際關係糾纏的大洗衣機裡 ,想要在幾年後抽身出來,實在並不容易。 女人對於自己「未來的時間」,常有一些類似的「夢想」:退休後環遊世界,孩子長大後遁入空門,甚至有人會在心裡想著「等嚴苛的婆婆走了,我就自由了」。 其實,未必。我曾看過這樣的例子:一個女人,本來一直認為是丈夫和孩子侵佔了自己的時間,某一個暑假,丈夫到日本出差,孩子到美國遊學,她心想,這下子自己可以落得清閒了吧。可是當這些「磨人精」都走了之後,她一個人置身在熟悉的環境裡,感到自己被恐慌與焦慮包圍,如坐針氈,好像有一種被全世界遺棄的孤單。自己一個人睡,立即感到鬼影幢幢。 |
不能夠面對孤單 不是他們完全沒給她時間,關鍵在於,她也不習慣擁有自己的時間。一邊怨著家人,一邊卻又不能沒有他們的陪伴,這是不少女性的問題:不能夠面對孤單。 這世界上最可憐的囚犯,就是在出了獄之後,還為自己套上更沉重的無形枷鎖,習於黑牢的雙眼已經十分畏光。懂得運用自己時間──即使是短暫時間的人,才不會變成時間的奴隸──活了一輩子,連一分鐘都不屬於自己。 在台灣,有80%的女人,希望能夠暫時放下手邊的事情,好好休息。也有90%的女人同意,如果有足夠的自我時間,對於生活和健康都會有正面的影響。 問題在於妳的心可不可以放下,不在於時間是否足夠。如要放下,請先從15分鐘空檔做起:妳可不可以一個人喝咖啡或散步,仍然感覺得放鬆和愉悅?如果可以,妳就不會變成時間的奴隸。 |
吳淡如 |
離婚分家,一人一半築牆居
編譯魏國金/特譯
就像冷戰時期的仇家,察娜與西蒙.陶伯被一道牆分隔開來︰一道直接蓋在房宅中間,讓撕破臉的他們眼不見為淨的牆。
法官裁定砌牆 紐約首例
兩人都不願搬出布魯克林區的房子,因此紐約最怪異的離婚大戰於焉發生,這樁進行約兩年的離婚訴訟,被戲稱為布魯克林的「玫瑰戰爭」。這部一九八九年由影星麥克.道格拉斯與凱薩琳.透娜主演的怨偶電影,男女主角最後互毆至死。
在紐約,房地產價格居高不下,一些夫妻在離婚官司期間為房事大吵或拒絕搬遷的情形屢見不鮮,有時法官會要求事主雙方設定界限,比如某方只能在一天中的特定時段使用書房。但裁定砌一道真正的牆?紐約離婚訴訟律師布克曼說,這還是首例。
年過半百不相讓 相互折磨
陶伯夫妻的木造三樓豪宅市價九十二萬三千美元,新砌的白牆將一樓的客廳與樓梯間隔開。五十七歲的察娜盤據臥室所在的三樓與二樓的廚房。同齡的西蒙佔有一樓的客廳與二樓的餐廳,為避免兩人在二樓不期而遇,餐廳與廚房被封死。
砌牆分居並非出於無處可去的無奈選擇,事實上他們擁有的另一棟房宅僅隔了兩戶人家。彼此不願退讓的理由多了幾分固執與惡意。
察娜說,她受夠了二十多年來丈夫的肢體與精神虐待,近年來更是變本加厲,她必須幫丈夫沖馬桶,幫他穿襪穿鞋。二○○五年中,他因過於暴力,她才提出離婚。
西蒙則表示沒碰過察娜,甚至還給她豪奢的生活,但九○年代末期,他的毛衣工廠破產,○五年他二度心臟病發,導致財務問題更形惡化,察娜只是想榨取他的錢才要求離婚。
二○○五年八月,法官採納西蒙的砌牆建議,判定被察娜趕出家門的西蒙可以重返故居,察娜上訴,但上訴法庭認為築牆是全新的概念,裁定察娜敗訴。
爭鬧並未就此打住,西蒙說察娜用她的三百雙鞋堵在他的地盤邊線;察娜指控這是刻意抹黑,而且西蒙不僅用錄影機監視她,還竊聽她的電話,西蒙喊冤說,他根本不在乎她跟誰講話。
(取材自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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