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97.3.27 小公主的奇摩網拍【xsPC】 來囉  


〈4.8有更多的CLOT新貨在店內喔〉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thanks77lord&book=479








哈哈哈哈

前天網誌

老娘才這麼說




老娘已經決定

以後只要晚回家

〈超過10點〉

當天網誌就休息啦



生活與寫網誌

那一件事情比較重要?

當然是生活啦



陪伴芹爸爸聊天與寫網誌

那一件事情比較重要?

當然是陪伴芹爸爸聊天啦






詳細的網誌


陳冠希密謀復出 女主角舒淇~結婚是一個女人為了愛情作出最大的犧牲和奉獻

20080403

http://www.wretch.cc/blog/thanks77lord&article_id=20271585



今天就破戒啦



為什麼呢

因為老娘今天過的太開心啦




今天

97.4.5

星期六

真的是老娘生命中非常非常重要的一天



為什麼呢

因為

今天是老娘47年人生中

第一次當店員




感想如何?



太好玩啦

根本就是天堂嘛



怎麼說?

因為我最愛音樂

尤其是「開到非常大聲的high音樂」


今天我從下午2點到晚上10點

都在聽

「開到 非常大聲的 非常high的hip hop音樂」


哇哩咧

我開心到找不到任何的文字可以形容啦


昨天我就特別燒了2片非常high的hip hop音樂

今天果然就讓老娘置身在天堂中啊




非但如此

我發現我好喜歡當店員啊

真的是太好玩了嘛

真的是太有趣了嘛




最特別的事情是

從2點準時開門

就開始有客人進來

人潮完全沒有斷過



從下午2點到晚上7點

5個鐘頭

人潮完全沒有斷過啊



換句話說

從下午2點到晚上7點

5個鐘頭

我完全都沒有坐下來喔




一直到7點

終於有一些小空檔可以坐下來

不過坐不到10分鐘

馬上就又有新的客人進來




甚至於到了晚上10點了

還有2堆客人走進來

重點是他們還買了東西喔



本來

我想今天換老人顧店

很有可能業績會掛零




結果沒有掛零喔

業績破萬咧




哈哈哈哈

非常爽



最棒的事情是

10點5分關店

我還搭的到10:24的火車


11:30我就已經回到家裡面了




哈哈哈哈

西門新宿真的是好地方

交通太方便啦



今天最有趣的事情是

我見到了許多芹的好朋友們



而且

我在今天跟我買東西的潮人的眼睛裡面

看到了純真與善良


那種感受

非常的美好




就像是過年期間

發生了冠希相片事件

芹賣的clot衣服

反而生意更好



這一點

讓我看到

許多潮人

果然是非常的有自己判斷的能力與想法啊




謝謝上帝

謝謝上帝讓我今天擁有非常美好的一天




謝謝上帝

謝謝上帝讓我在今天跟我買東西的潮人的眼睛裡面

看到了純真與善良


AMEN!












現在我要說一些事情


上個星期

芹的心情不太好

因為有人在ptt上面

亂說話亂造謠

說芹賣假貨




今天我要在這裡鄭重警告

亂說話亂造謠的人

你如果不收斂

你如果再繼續留言

亂造謠亂說話

我一定會出面處理此事




當你留言在ptt上面或是任何的地方時

你就要為你所寫下來的

每一個字

負完全的責任







你不要以為你用匿名留言



亂造謠



網路警察會找不到你



你太小看網路警察啦






前天

有一個女生

因為貼冠希的不雅照片被警察抓






去年是芹買到假貨

好嘛

不要不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

就隨便

亂留言亂說話



這裡放置一篇芹寫的網誌



http://www.wretch.cc/blog/t9160915&article_id=10500911




有關於「買低賣高」之事

拜託

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

好嘛



開店賣東西

如果不是「買低賣高」

難道是「買高賣低」?




那一個呆子

會開店賣東西「買高賣低」?





請你重新再去看看這篇



http://tw.user.bid.yahoo.com/tw/show/rating?userID=bearxspc&filter=-1




你再告訴我事情的對錯





你不知道事情的真相

就請你閉口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thanks777lord 的頭像
    thanks777lord

    Be who I am and say what I feel.你對生活愈有興趣 你的世界就有愈多喜樂與成功

    thanks777lor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