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Tanya:
GOD is talking to us again !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5320855.shtml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322377.shtml
本案減肥猝死的張楊玉婷,是在95年底暴斃,
過世時正值花樣年華的29歲,原是國安音樂廳的企劃,
她自認體重過重,慕名到楊氏診所減肥,
經服用該診所的減肥藥後,短短四個月,
體重從原來的80公斤,狂瘦25公斤,但也賠掉寶貴的生命。
|
||
女子張楊婷玉三年前到以減肥聞名的「楊氏診所」進行減肥療程,四個月瘦廿五公斤,卻在一次服藥後出現流汗不止症狀,第二天死亡;法醫認定死因與服用減肥藥有關,檢方昨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醫師林紹安及藥劑師楊華榮。 張楊婷玉的家屬原本控告楊氏診所負責人楊名權,不過,檢方認為他未參與診療,不起訴處分。被起訴的醫師林紹安專長是外科及骨科,受雇楊名權後,負責減肥處方。 台北地檢署指出,楊名權分別在台北市大安區開設「楊氏診所」、台南市開設「楊士診所」,對外宣稱是採用特殊減肥法,依求診者身體狀況,給予多種不同功能藥物,再利用藥物對人體中樞神經產生興奮的副作用,加速代謝效率,以達減重成效。 九十五年間,國家音樂廳企畫張楊婷玉自認體重八十公斤過重,同年八月八日上門求診,十一月廿五日服藥後,因有心臟宿疾而造成中樞神經藥物過度興奮,引起全身發熱、冒汗、心律不整,因中毒性休克併發心因性休克死亡。 檢方調查,張楊婷玉初診時,有血糖及三酸甘油脂過高情形,林紹安僅判斷為肥胖正常現象,十一月七日再度求診時,林紹安未追蹤血糖變化,且未告知合併使用多種中樞神經興奮藥物,會造成加乘作用,開含有麻黃鹼、強心劑等多種中樞神經興奮藥物給她服用。 藥劑師楊華榮配藥時,未在藥袋上標示藥品正確中英文名稱,僅註明藥物效能為「促進脂肪燃燒」、「輔助脂肪燃燒」等,未真實記載藥物的實際效用,也沒有警語或提醒注意副作用等字句。 林紹安辯稱,可能是張楊婷玉飲酒造成冒汗等諸多症狀,不能斷定是服用他所開藥物導致。法醫認為張楊婷玉遺體內酒精濃度極微,與死因無關。係死後細菌發酵結果。 |
|
||
減肥名醫楊名權被控業務過失致死案,台北地檢署上午偵結,查出替被害人張楊玉婷診療的醫師並不是楊名權,而是「楊氏診所」內的另一名醫師林紹安,檢方調查,林醫師明知病患屬於高血糖、高血脂的危險族群,未持續追蹤,即率予多種不同功能的藥物,導致被害人因中毒性休克死亡,將林紹安醫師與藥劑師楊華榮起訴。 以「生理時鐘減肥法」聞名的「楊氏診所」創辦人楊名權,在本案中同樣被死者的雙親提控,但因病患張楊玉婷的死亡與楊名權無關,獲不起訴處分。 本案減肥猝死的張楊玉婷,是在95年底暴斃, 起訴指出,林紹安曾任長庚醫院醫師,專攻飲食減重醫療,知名度不輸楊名權,而在台北市光復南路的「楊氏診所」林紹安則是受僱於楊名權。 對於張楊玉婷的減重猝死,林紹安辯稱,在他開立處方藥劑前,已對病患施作完備的體檢程序,自認病患的死亡與他開立的處方無關。 不過,檢方調查,被害人95年8月在診所的身體檢查結果,顯示她的血糖值、三酸甘油脂值均有過高的情形,但林紹安在後續的診療上,並未進一步檢查她的身體狀況,也未進行追蹤治療,而僅判斷是肥胖的正常現象。 由於被害人的身體狀況,屬於心臟病的高危險群,初到診所時,經體檢診所已有知悉相關的危險因子,但林紹安疏於追蹤,且施以多種減重的處方藥物合併使用後,導致中樞神經興奮加乘的作用而不幸死亡。 |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