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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上完國三班英語

老娘又是處於非常開心的狀態



今晚老娘告訴學生們:

「以後你們讀大學

或者是選擇工作時

一定要選擇你們的興趣與愛好的方向

否則以後你們會過的非常的痛苦



例如

我非常的喜歡英語與音樂與電影




教英語對我而言不只是工作而已


教英語對我而言不只是賺錢而已



我太喜歡教英語啦


每次我除了教英語

還教音樂與電影



上帝讓我的這一生

過的實在是太開心啦



每次上完課

我都是開心極啦




每次上完課

我都是太有成就感啦」










今天早上芹菜爸爸問老娘:


「媽媽   妳最近怎麼都沒有去游泳啦?」




老娘回答:


「因為一週7天

我有2天   星期一和星期五   要去輔大旁聽電影戲劇課程

我有2天 星期六和星期日 要出去玩樂    



星期二要認真寫網誌

因為已經連續4天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星期一  

沒有時間寫網誌



扣扣下來

只有星期三和星期四可以有時間去游泳



放心啦

明天星期三我就會去游泳啦



因為

後天星期四我要和媽媽妹妹們

去台北縣泰山的軍人公墓看我爸爸


之後

4個女人要午餐聊天啦」





哈哈哈哈

結論就是

1.老娘的人生愈來愈美好啦

2.游泳池  我來啦





謝謝上帝

謝謝上帝讓老娘的人生愈來愈美好

謝謝上帝讓芹菜的人生愈來愈美好

謝謝上帝讓芹菜爸爸的人生愈來愈美好

謝謝上帝讓小艾的人生愈來愈美好


AMEN!













今天老娘要繼續發表婚姻的感想


哈哈哈哈

沒辦法

沒辦法


如果有一天老娘忽然變得非常的安靜

不再發表任何的感想



完蛋啦

那表示老娘已經不再是自己啦



非常的有可能

老娘又掉入到憂鬱症的深淵啦



回到主題來

「今天老娘要繼續發表婚姻的感想」



雖然老娘很愛在網誌上面嚷嚷

「結婚多少年就等於是失去自由多少年」



可是

這種自由的失去

完全是心甘情願的

完全是非常願意的




草莓有一篇網誌這麼說:





為了孩子好,母親通常不介意委屈自己,人類得以存活,就是仰賴自我犧牲的母性,我非常愛孩子,他需要什麼以維持生命,我都會毫不遲疑的交出來〈註2.〉,一顆腎還是眼角膜,幾百西西血液,骨髓,皮膚,go ahead, just take it。一定必須選擇我跟孩子之間只可以有一個活下來,我會立刻赴死,一秒鐘猶豫也不會有,所以,只不過是關幾盞燈,算什麼嘛?

人類的另一個天性,叫做得寸進尺,在當母親、扮演妻子、主婦與只是做自己之間,時時有衝突,我總是讓步,為了大局著想而妥協,我退後一點,讓出來的領域就立刻被占領,不會有誰跟我客氣禮讓,於是我的自我,空間,隱私,跟我的SSB,就像巖岸被海水侵蝕那樣,一點一點的,慢慢的被對家庭跟孩子的責任蠶食掉。

我愛我的家人,遠超過愛我自己,很心甘情願的把我的一切,放在銀托盤裡雙手奉上,我做得那麼徹底,那麼稱職,連我自己都相信,我變成了一個不同的人




完完全全說出了當媽媽的心境啊




全文 請按這裡




當我們的內心裡面充滿著愛時

我們會非常願意

讓自己「失去自由」




因為

我們並不是唯一「失去自由」的可憐人

我們的配偶也是陪伴著我們同時的「失去自由」啊



為了建構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

夫妻雙方都「失去自由」

是絕對必要的付出



如果

一個家庭裡面

媽媽不願意「失去自由」

爸爸也不願意「失去自由」



男女主人各自玩樂

把孩子丟在保母家或爺爺奶奶阿公阿婆家



這樣的爸爸媽媽

真的是太糟糕 太失職啦




結論就是

既然選擇結婚這條路

就要盡到「安定下來」的本份



既然選擇生孩子這條路

就要盡到「放棄一切玩樂」的本份



要玩樂

等到孩子離家讀大學之後



要跑趴?



妳還是不要結婚吧











放置今天早上看到的一篇新聞



老娘非常喜歡看到離異的夫妻又再度的復合


我常常覺得

如果妳放不下面子與尊嚴

妳會因此而過的非常的痛苦



妳太在意別人的看法時

妳會失去妳的幸福家庭



我非常喜歡這一句話


與愛相比 驕傲不重要 尊嚴不重要




希望每一個人

都盡自己最大的力量

往幸福家庭的道路用力奔跑啊







戈偉如、林志隆 復合有望
林志隆(右)、戈偉如和兒子互動佳,每年寒暑假都安排一起出遊。
本報資料照片
 
戈偉如離婚10年,性感女神造型,仍令人傾倒。
本報資料照片

戈偉如和前夫老虎牙子執行長林志隆離婚將滿10周年,不過,近日來在老虎牙子辦公室裡,戈偉如新拍的廣告不停播放著,面對媒體詢問兩人是否復合?林志隆昨天首度坦承:「偉如再度當我的代言人,今年過年我們一起帶兒子去北海道玩,已連續兩年一起過年出遊,我們是朝復合的路在走。」

林志隆指著現場戈偉如的巨幅海報,眼中滿是幸福:「她14年來一直都是這個品牌愛用者,請她擔任代言人最恰當不過,常有人問我看到她以性感模樣現身在電視上,會不會吃味?其實根本不會,我覺得她很有女人味,本來就該展現性感一面。」

外傳林志隆女友眾多,還曾有一位女友向戈偉如嗆聲,找不到林志隆時曾多次直接打電話向戈偉如要人,這是否為兩人邁向復合之路的最大障礙?林志隆坦言:「就是為了女友這個不合理舉動,我和她分手了,從那之後我沒有再交女朋友。」

前年也傳出他追求洪曉蕾,林志隆說:「我請她當代言人,結果就變成緋聞,應該是經紀公司炒新聞吧。」而洪曉蕾已婚生女,林志隆笑稱:「我是看報才知道的。」戈偉如先前也傳出和導演林合隆走得近,還被拍到兩人進出同一住處,林志隆一臉自信表示:「事情曝光後也就沒有了吧,據我所知他們是鄰居,但當時我心裡確實有點不舒服。」

外傳去年兩人曾為兒子出國問題大吵,努力修好的關係一度惡化,林志隆表示:「我們一起去英國看學校,現在決定留在台灣讀書,還讓他住校,13歲的男孩子,要學獨立,他媽媽教得很好,是個有禮貌的孩子,我們目前相處得非常好,320是我們離婚10周年,結婚、離婚、生子每一個日子,我都記得清清楚楚,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記者轉述林志隆的復合說,戈偉如笑說:「已邁向復合之路快10年了,要復合早就復合了,我覺得有距離反而讓氣氛變好,我們是一輩子的親人,他更是個很負責任的父親,離婚多年但我們沒有爭吵、糾紛,關係一直在進步中,未來會如何誰也不敢說,我覺得有點空間反而是好事。」 

【2007/03/1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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