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an/20/today-family1.htm
和孩子簽約,依約行事,有時男人在教養上,比女人對孩子嘮嘮叨叨有效太多了。
瑞是54歲的工程師,他很滿意自己對4個孩子的教養成果。
瑞在孩子5歲時,就分別為不同的孩子開了個人的銀行帳戶。每天,每個孩子都需要做不等的家務,例如最大的孩子是女孩,她從小就得協助媽媽做廚房的烹飪工作。老二也是女孩,她的工作是負責洗衣機的操作,要洗全家人的衣服。老三是男孩,他的工作則是打掃家裡。老么也是男孩,他負責所有的院子工作,包括割草等。
瑞認為每個人都需要從小就學會理財,
而理財就是從自己的工作中所得,而非不勞而獲。
他認為一個人不會理財,
那麼一生成功和幸福的機會就大大的降低了。
何況,
這樣可以培養孩子對工作上的盡責與熱度,
同時還從小就養成勤勞的習慣。
所以,瑞就像美國的企業一樣,每星期五支付孩子們的工資。
但瑞還留有一手,付工資時不能早上支付,需要晚上才付錢,
這樣孩子就不至於在週五這天在學校就把錢花光。
「如果孩子週五領到錢就花光,
那麼,星期日上教會時就沒錢奉獻了,
這有可能養成孩子浪費,
尚且不懂得付出,
一個不捐獻錢的人,在人格上比較可能變成小氣的人,
這樣生命的寬度就受限了。」瑞說。
孩子的理財有跡可尋,
例如瑞的孩子要購買汽車,
孩子得自備一半的錢,瑞支付另一半。
其他的購物也一樣,
自備款都是一半。
瑞教導孩子若想購買東西,就得有計畫的存款,
而且,還得出示存款額給瑞看,
瑞明白了孩子已存足夠的費用,就慨然的支付另一半費用。
購物計畫有A計畫、B計畫……。
<有效教養>視孩子成熟度 簽約有差別
信不信由你,瑞對孩子的教養最特殊的方式是,還不是家務理財,而是「與孩子簽約」。從孩子11歲左右,瑞就依照孩子個別的成熟度不同,有所差別的簽約。
約的內容從學習的成績開始。瑞說根據研究,每個普通資質的孩子都可以拿到B以上的成績,也就是80分以上,成績未達80分以上者,得自付某些費用。例如:他的孩子們上大學時,若成績未達80分者,得自付大學宿舍的食宿費用;反之,成績達80分以上者,瑞和妻子就供應足夠的費用。
有一次,瑞的一個孩子打電話給他,說他的汽車保險費逾期未繳。「爸爸,你可以幫我付保險費嗎?」瑞當場反問孩子,「你買車時,汽車公司有沒有告訴你,需要購買汽車保險?汽車保險需要準時付費?」他的孩子聽了,不耐煩的再問:「爸爸,你到底願不願意幫我付汽車保險費?」此時,瑞直接了當的說:「當然不!」
由這件事情,
瑞說孩子既然開車了,
就得知道自己需要付起和開車有關的各種責任,
包括汽車修理費和意外車禍等包括在內。
瑞的最大孩子已經32歲了,4個孩子中,有3個孩子在事業上是師級,也就是工程師、會計師、藥劑師,另一個在企業工作。師級的工作在美國就業市場上是吃香喝辣族,這讓瑞對自己的教養成功感到滿意。
我問瑞,為什麼他會以「與孩子簽約」做為教養方式?瑞說他的爸爸在孤兒院長大,從來不對瑞談自己的過去。
瑞的童年又窮又苦,那時候,
他的爸爸就和瑞簽約,讓瑞養成對自己負責任的態度。
「我的工作和婚姻都很好,我沒有任何負債,而且還有存款,
不只如此,
我每星期五固定和太太約會,我們相偕去餐館用晚餐,然後還有餘興節目。
如果當時我的爸爸沒有和我簽約,也許今天的我就不能有如此美好的生活,
所以我就如法炮製我爸爸用在我身上的方法對待我的孩子。
我的經驗證明『與孩子簽約』是實質有效的教養方法」。
<依約行事>說到做到 絕不寬容
不約而同的,從外交官退休的保羅,也與他18歲的兒子簽約。
保羅的兒子JD今年選擇離家上喬治亞大學。保羅與孩子簽約內容有兩個,
一個是學術上的,成績若未能保持B以上,就得轉學回家鄉的喬治亞南方大學就讀;
另一個是關於汽車,若JD發生車禍或收到罰單或違反校規,那麼,保羅就沒收汽車。
不幸的是,上週JD被校方查到他的朋友在他的大學宿舍房間裡喝酒。喬治亞大學對未滿21歲的學生喝酒處分非常嚴厲,若是本人,立即開除。像JD的朋友在他的房間喝酒,JD受到的處分是6個月的觀察監禁期,在6個月之內若再犯,他就會被開除。
事情發生才兩天,保羅就要JD把汽車開回家。從此,JD失去他的行動自由了。
瑞和保羅都是「與孩子簽約」的爸爸,
而且說到做到,絕不寬容。
瑞認為他和孩子簽約,依約行事,
在教養上,
比他的太太對孩子嘮嘮叨叨有效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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