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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求最嚴厲之刑 珍從重量刑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4641194.shtml




最高檢特偵組今天下午三點十五分宣布偵結扁家弊案,起訴陳水扁一家共十四名被告,檢方認為陳水扁不法所得為歷來最高,犯後一再攻擊司法,請求法院處以最嚴厲的制裁。

特偵組指出,吳淑珍利用總統夫人身分大肆干政,搜割財物,紊亂體制,請從重量刑陳致中、黃睿靚至今未交代其所掌控之海外資產,同樣請求從重量刑;其餘十名被告因態度良好,請由減輕或免除其刑。

至於扁家貪汙所得,檢方查出約共七億八千三百九十六萬餘元;其中,國務機要費一億四百多萬,龍潭購地案一億新台幣加上六百萬美金,南港展覽館案約台幣九千一百八十萬餘元,並向辜仲諒索賄兩億九千萬(這部分另行偵辦)。

目前追回款項除蔡家兄弟與李界木、吳澧培等人外,元大馬維建在本月五日報繳一億七千兩百多萬元;企業及金控向扁家行賄款項,特偵組擬一一追討。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董介白/台北報導】

起訴14人 檢請求續押扁


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洗錢案偵結,檢方查出,扁家利用總統職務或第一家庭成員身分介入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詐取國務機要費匯往海外,貪汙新台幣6億元以上,將陳水扁、吳淑珍、前第一公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14人依貪汙、洗錢罪起訴。

特偵組在扁案起訴後,雖未具體求刑,但經偵辦後,認為陳水扁身為國家元首犯上述罪行,特偵組特別請求法院量處「最嚴厲之刑」,扁嫂吳淑珍則被求處「從重量刑」;值得一提的是,前第一公子陳致中涉洗錢,原屬親屬間犯罪 可以減輕刑期,但特偵組認定陳致中「惡性重大」,一併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扁被起訴後將移審台北地院,檢方將蒞庭說服法官繼續羈押,以利追查扁家涉嫌金控索賄、機密外交弊案,至於扁家還隱藏多少錢在海內外?第二波偵查陳致中仍是重點目標。

陳水扁與吳淑珍被控貪汙詐欺、貪汙侵占、洗錢罪,扁被羈押、被起訴創造兩度高潮,他以法律人總統的出身,偵查中頑強抵抗司法,留下中華民國民主憲政發展史上醜陋的戳記。

起訴被告扣除南港弊案部分,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陳俊英、蔡美利、蔡銘哲、蔡銘杰、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李界木、郭銓慶14人,分別依貪汙、洗錢等罪偵處,特偵組曾對是否求刑熱烈討論,最後決定請法官「從重量刑」。

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兆豐金董事長鄭深池、元大證前董事杜麗萍等人被列被告,特偵組留待下一波偵處;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是否靠著過去與扁家的親密關係協助特偵組再查出扁家其他犯罪,值得觀察。

【2008/12/12 聯合報】@ http://udn.com/




冷眼集》最大條貪汙 最大尾被告

司法史上最大貪汙案從區區1480萬元國務機要費貪汙款查起,查出扁家擁「海角N億」,偵查過程令人拍案驚奇,挖出真相的特偵組固然獲褒獎,有人為之叫好,但基層檢察官則認為台北地檢署可記上一支嘉獎。

特偵組在陳水扁卸任後,將扁家人限制出境,絕對是令扁家人後來插翅難飛的聰明處分,事後證明,扁家確有跡象在紅衫軍風起雲湧之際想流亡海外,因被限制出境,扁在羈押前只能到處取暖,困獸猶鬥,這筆功勞帳要記在特偵組頭上。

前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偵結國務機要費案時,沒有建議法官扣押被查出的1480 萬元犯罪所得,理由很簡單,即陳瑞仁沒有查到贓款去處;陳瑞仁另未針對國務機要費「機密費」開鍘,剛好留下特偵組擴大辦案的籌碼,順利連接洗錢案。

特偵組接手國務機要費案後,清查扁家國內資金,到今年8 月14日陳水扁自承有海外密帳並向國人鞠躬、道歉後,案情急轉直下,陳水扁及家人不久後被特偵組改列洗錢被告。

瑞士聯邦檢察署今年1月7日凍結陳致中、黃睿靚美林銀行、蘇黎士銀行帳戶,懷疑「海角7億」涉及洗錢,徵信2人;6 月16日,發函台灣外交部請求司法互助,法務部7月接獲函件,由台灣高檢署指定台北地檢署分「助」字案號,派主任檢察官慶啟人赴瑞土查案,一探扁家密帳究竟。

台北地檢署分「助」字案同時認為,扁家被瑞士查到洗錢,不可視而不見,在提供瑞士扁家犯罪資料時,也開口索取密帳資料,但外界並不知道,台北地檢署當時也有意查扁案,上簽呈簽分「他」字案偵辦,這一段過程在發展中,但特偵組還在研究國務機要費。

洗錢案爆發後,特偵組依法院組織法向地檢署 「要」了這件「他」字案,此時,慶啟人又根據瑞士資料再飛新加坡尋求司法互助,要到吳景茂在荷蘭、南非標準、瑞士信貸等銀行新加坡分行的帳戶資料,該份資料重要無比,它上連瑞士密帳,下接扁家人頭,特偵組取得如獲至寶,案情峰迴路轉。

9月25日開始,特偵組偵查步調由慢變快,並決定對被告採取強制處分,從聲押扁辦出納陳鎮慧開始,到11月11日「雙十一」約談陳水扁並且聲押,翌日由法院裁准羈押,上演扁案以來最令人震撼的偵查佳作,偵辦台灣司法史上「最大條」的貪汙弊案、收押了「最大尾」的被告。

【2008/12/12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艾格蒙聯盟確認:扁家投資大華超市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4640879.shtml




「海角七億」!扁家口袋裡的錢好像不只七億,扁家洗錢案即將偵結,又傳出驚人消息,今天中國時報報導,艾格蒙聯盟確認扁家有匯款投資美國大華超市,投資金額也有上億。

2006年邱毅爆料,扁家投資大華超市一事,雖然扁家及大華超市都出面否認,但是這幾年傳聞不斷,今天更傳出國際洗錢防制組職艾格蒙聯盟日前通報台灣,確認扁家有投資大華一事,知情人士還透露扁早在擔任總統第一任任期中,就已開始匯款美國投資大華。

除了大華一事,艾格蒙聯盟也在上個月,告知另一則扁家海外洗錢案驚人消息,查出扁家在2006年9、10月左右,利用蔡銘哲在美帳戶匯入9.6億台幣,兩天後又匯出6億至新加坡,知情人士指出,這筆9.6億款與扁家瑞士驚爆的7億餘元出處、流向並不相同,而是另一筆款項。

不過,陳水扁辦公表示,大華超市投資一事,陳致中已經表明跟他無關。至於美國9.6億元情資,扁辦表示並不知情。  

【2008/12/12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











惡性重大 陳致中被從重量刑

前總統陳水扁因涉貪瀆,今天遭特偵組求處「最嚴厲之刑」,創下司法紀綠的先例,至於外界關注的陳致中,雖與親屬共犯洗錢可從輕論處,但特偵組以他「惡性重大」,請求法院一併從重量刑,扁家中,只有陳幸妤沒事。

這一家人 只有幸妤沒事

特偵組對陳水扁求處的「最嚴厲之刑」,用語史無前例,依目前刑法規定,最嚴厲(最重)之刑是指死刑。過去,檢方如求處死刑時,會特別著墨「求其生而不得」,「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的用語,但特偵組卻跳脫過去的思維模式,只用最嚴厲之刑,代表意思為何,特偵組應對外明說。

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在扁案中的角色,特偵組今天的首波起訴名單中,陳致中、黃睿靚夫婦雙雙上榜,罪名是洗錢,在扁案中,陳致中最早「被支配」的人頭說法,撇清參與洗錢,不過,經過特偵組的調查,單純人頭的護身符,已經被破除。

特偵組起訴認定,陳致中並非單純的人頭,他多次參與、指示洗錢,已是扁家洗錢的實際操盤人,也是扁家洗錢CEO,依法陳致中與家人共犯洗錢,可以從輕論處,但檢方認為陳致中犯後態度不佳,犯行已達「惡性重大」的程度,請求法院從重論處。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眾所矚目的扁家貪瀆弊案,特偵組今天首波偵結,但外界關注的焦點之一「求刑問題」,卻未見於起訴書中。

世紀大案 技巧避開爭議

據了解,特偵組找到法務部於今年三月間的部函作為依據,技巧的避開具體求刑的爭議,由於求刑與否,攸關特偵組的「態度」,司法實務上,檢方的求刑權,雖對法院不生任何拘束力,但特偵組面對總統貪瀆世紀大案,顯然多慮了。

在扁案起訴前,特偵組是否對扁具體求刑,多有揣測,有消息指是數罪併罰的30年,更有求處無期徒刑的說法,不過,檢察總長陳聰明利用全國檢察長首議的機會消毒,以還未看到起訴書閃避爭議。

過去,檢方對於惡性重大的暴力犯,或重大貪瀆犯,總會在起訴的同時,另以篇幅表達檢察官的「態度」,社會矚目的大案,總少不了檢察官的具體求刑,但總統貪瀆的世紀大案,特偵組最後選擇避開這個敏感的問題。

特偵組在討論求刑與否時,找到今年三月,還是陳水扁執政時間的法務部函令,內容針對檢察官偵結案件時的求刑,認為宜由蒞庭的公訴檢察官,在法院辯論終結前提出,因此決定不「具體求刑」,而改以請法院從重論處。

接審法官 要做世紀決定

雖然特偵組請法院從重判刑,也屬求刑的一種,但力道顯然弱了些多,據了解,首波起訴書則引用總統宣誓就職時,內容提及的「願受國家最嚴厲的制裁」,由未來接審的法官在審結時決定,但特偵組捨此世紀大案不表態,著實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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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2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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